提起對潘嫌受公訴良涉利用力受依法影響檢察機關賄賄案

作者:百科 来源:綜合 浏览: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6-10-13 03:32:32 评论数:

  記者10月12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检察机关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副部長級幹部潘良涉嫌受賄、依法用影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对潘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良涉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嫌受响力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贿利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潘良作出逮捕決定,受贿诉並指定由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提近日,检察机关淮北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依法用影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对潘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潘良享有的良涉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嫌受响力聽取了辯護人的贿利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潘良利用擔任國務院辦公廳秘書二局助理政務專員、受贿诉副局長、局長,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部長級幹部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離職後,利用原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